2015年12月8日 星期二

104年度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師資培訓相關公告

   

因須全程參加研習營始能申請相關課程時數證明以及指導醫師或藥師之證書。故培訓營將確實落實上、下午之簽到作業以及前測與後測兩次測驗,敬請與會人士配合。

104年度指導醫師以及指導藥師證書,已陸續寄送各學員服務之機構以及聯絡地址,如未收到證書或有相關問題,請再洽詢學會詢問,謝謝!

衛生福利部已於104年9月9日,公告105度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師資培訓認證要點(下載)。中醫師/藥師欲取得106年度以後之指導醫師/指導藥師資格,敬請參考!